您所在的位置:首页 >> 保险 >> 车险专区 >> 正文
上海交强险费率浮动新办法4月起实施
www.fivip.com  2008-03-29 09:42:59   蓝筹财经  参与评论[0]  [ ]

经修订完善的上海交强险费率浮动“双挂钩”办法将于今年4月1日零时起正式实施。按照新版“双挂钩”办法,车主如果连续三年或三年以上无交通违法记录(续保时费率下浮40%),同时连续三年没有事故理赔(可享受30%的费率下浮),累加最多可享受70%的费率下浮。

上海保监局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,上海这次交强险费率浮动“双挂钩”办法的修改完善总体上对费率上浮比例缩小、下浮比例扩大,能够更好地起到奖优罚劣的目的。

按照新版“双挂钩”办法,遵纪守法的驾驶员将能享受到更多的费率下浮优惠,费率下浮比率将采取每年递增方式。即由以往每年固定的下浮10%调整为:第一年下浮10%、第二年下浮20%、第三年起下浮40%,最多可享受70%的费率下浮;而因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费率上浮,其上限将由原来的70%下降到60%。

值得注意的是,新版“双挂钩”办法中也新增了一些与交通违法行为挂钩的费率浮动因子,比如车主在“驾驶时拨打和接听手持电话”、“违反让行规定”或“变更车道影响他人行车安全”,都可能导致费率上浮10%/次(累加上限为60%),而这些措施的目的是为了适应城市交通安全管理的需要。

另外,当年初次登记的新车、当年所有权变更登记的在用车,将按照国家规定的基准费率投保。摩托车、拖拉机,不再进行费率浮动,同时按照国家规定的基准费率投保。(上海证券报)

关于 交强险 的文章

保险频道历史文章
已有 0 位蓝筹好友发表了对此看法
  匿名发表
理财产品  
热点追踪
频道精选
图说财经
最新商讯
广而告之
诚聘英才 | 联系我们 | 广告服务 | 合作伙伴 | 法律声明 | 征稿启事 | 网站地图
蓝筹财经所载文章、数据仅供参考,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声明,风险自负。
技术支持:成都大行情网络科技公司 ICP经营许可证编号:川 B2-20070077 证券资讯提供:成都银华投资资讯有限公司
Copyright @ 蓝筹财经 www.fivip.com All Right Reserved
征途私服 魔域私服 劲舞团私服 征途私服